青政办函〔2016〕2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9〕38号)精神,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及时有效防范、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近年来因极端天气引发的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看到,应急预案覆盖不全、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以致影响预案效果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政府要针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