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7〕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精神,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全省各级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