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西宁市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2026-03-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西宁晚报
3月16日,记者从西宁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推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的战略部署,西宁市财政局立足全市实际于近日制定《西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办法》明确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处置方式,界定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技术淘汰、不可抗力毁损等处置情形,实现处置范围全覆盖。在管理权限上,清晰划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级职责,明确行政单位房屋、车辆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事业单位同类资产报财政部门审批;批量报废资产以500万元为界限分级审批,重大资产处置按程序报请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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