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国资委问答专题:国有控股的认定
2026-03-23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新公司法第168条中,所称的国家出资公司不同于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参股是指国有企业在所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 ……


© 2003 - 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