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通过花钱请托案外司法工作人员提供立功线索、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进而将虚假立功证明材料提交人民法院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时有发生。此类“买功卖功”行为中,请托人与司法工作人员之间构成行受贿并无异议,但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伪造立功证明材料的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罪,还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抑或是帮助伪造证据罪、滥用职权罪,容易存在不同认识。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2017年11月,蔡某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为获得从轻处罚,蔡某通过中间人请托某派出所民警李某帮其出具虚假立功证明材料,并承诺给予感谢。李某应允后,将其侦破的一起电动车盗窃案虚构为系因蔡某举报而破获,安排蔡某观看案发现场视频以便其“知悉案情”,并伪造了蔡某的报案笔录及立功情况说明。事后,蔡某送给李某现金3万元。该虚假 ……
